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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文章,我们拆解了让承包人恼火的甲方押款托辞:“质量有瑕疵,修好再付款”的应对策略。本期文章继续为大家拆解总包方以“背靠背条款”拒付工程款的破局方案。
一、一个现实困境
在建设工程中,“背靠背条款”早已成为发包方、总包方惯用的风险转嫁工具。合同条款通常约定:总包向分包支付工程款,以甲方足额向总包支付对应款项为前置条件,若甲方未付款,总包有权暂缓向分包结算付款。很多承包人在完工后申请工程款,都被一句话打发了:“甲方没付钱,我们也没钱给你,咱合同中都有明确约定,你只能等着。”
面对拿不到钱的困境,很多工程人不熟悉司法裁判规则,只拿着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就去起诉了,实务中很容易在一审阶段败诉,因为基层法院按合同约定判更稳妥(甲方不付钱就不应该给下家钱)。所以,在打掉背靠背条款的思路上,一定要精准的结合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专攻建设工程纠纷的律师,我结合近年各地高院、最高院类案裁判观点,为大家拆解怎样有效打破“背靠背条款”这个让人无奈的挡箭牌。
二、两个法定情况
咱先说一下“背靠背条款”的最新司法解释,这个也是很多受困于此类条款的工程人比较关心的法律规定。2024年8月27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件效力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此类条款无效。2025年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明确,大型企业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付款的条件,也不得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但别盲目乐观,新规条款并非全部无效。
第一种情况,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的“背靠背”条款无效。目的是不让大企业欺负小企业,因为大企业(如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等)本身有资金,却靠该条款压榨下家,所以最高院支持无效。但是要注意:2020年9月1日前签订的老旧合同无溯及力,不能直接依据新规否定条款效力,法官自由裁量空间极大。
第二种情况,合同双方都是中小企业或都是大企业。这种情况不能直接适用上述批复。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背靠背条款”全部无效,要看双方主体情况,并且要看合同的签订时间。
这样的话,第一种情况相对简单,而第二种情况下承包人在起诉总包时,不能针对“背靠背条款无效”展开,要围绕付款请求找好破解思路,构建完整证据链。我们本期文章主要讨论第二种情况下的破局方案。
三、三个破解思路
思路一:举证总包怠于向甲方主张债权,视为背靠背付款条件成就。
这是实务中法院支持率最高的裁判逻辑。即便合同存在背靠背约定,该条款则隐含着总包义务:总包必须积极向甲方催收工程款。在甲方拖欠工程款时,总包需通过发函、对账、诉讼、仲裁等方式向甲方主张债权,而不能以此长期拖延向分包付款。
实务中的裁判观点:如果总包消极不作为,恶意阻碍付款条件达成,依据《民法典》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规则,视为付款条件已全部成就,总包无权再以甲方未付款为由拒付工程款,同时甲方需在欠付总包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思路二:背靠背条款约定不明、无明确付款时限,直接认定不具备约束力。
现实中分包合同往往对背靠背约定表述比较粗糙,只是简单写明“甲方付款后付款”,没有明确甲方结算时限、逾期付款处理、总包催收义务等。从法律层面看,合法的付款前置条件必须具备可履行、可预判的标准,无限期等待甲方付款,实质上剥夺了分包方获取对价的核心合同权利,属于不合理免除总包付款责任的格式条款。若签约时总包未对该条款进行加粗提示、专项说明,分包方可主张该条款未产生合同约束力。
实务中的裁判观点:法院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排除所谓“背靠背”条款的抗辩,判令总包独立支付全部工程款。
思路三:工程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甲方自身存在逾期付款过错,无权转嫁风险。
现实中很多项目早已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保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甲方长期无故拖欠总包结算款,过错完全归于甲方。此时总包援引背靠背条款拒付,属于转嫁甲方自身违约造成的损失。
实务中的裁判观点:工程施工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分包不存在工期、质量违约,全部履约成本已经固化,甲方拖欠款项属于发包人的单方违约风险,不应由无过错的分包人承担。此种情形下,即便背靠背条款形式完整,法官亦会基于公平原则,不支持总包、甲方的拒付抗辩,直接判决支付欠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四、四个举证要点
一是履约证据:竣工验收备案表、交付单、分部分项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书,证明施工义务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
二是催收证据:向总包发送的工程款催告函、送达记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多次主张债权;
三是总包怠于追责的证据:总包未起诉甲方、未提交仲裁申请、长期不与甲方对账的佐证,证明其消极放弃债权;
四是背靠背条款瑕疵证据:合同原文截图,证明条款无期限、无催收义务、未做提示说明,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如果是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追加业主方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直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找甲方要钱。
五、结语:结语
在现实情况中,背靠背条款几乎成了工程行业里面的惯例,只要不上法庭,就只能等着一层层的付款。遇到总包单位拿背靠背作为拖欠理由,承包人根本没有选择,最后只能去做打官司的准备。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背靠背条款绝对不是甲方、总包拖欠工程款的挡箭牌。条款效力存在多个法律限制,只要抓住有效的突破口,就可以有效破解对方拒付工程款的借口。
承包方如果陷入背靠背条款的困境,不要再被总包方一句“甲方没付钱,我们也没钱给你”给打发了,及时委托建工专业的律师梳理证据,选择破解方案提起诉讼。卓润律所深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用专业,守住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期预告:层层分包下,回款难上加难,实际施工人如何追回工程款
来源:山东卓润律师事务所 本期编辑:张文文
撰稿人:周晓